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 13811432784
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
 

  • 姚平律师

    • 帮助过 1695
    • 好评率 100%
    • 5 分钟响应

    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

    用户这样评价她: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• 放心律师
  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8 17:07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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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案例小分享: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。众所周知,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,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,又非常抗拒法院,这种情况怎么办呢?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,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,是可以的哦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26 15:32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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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感谢当事人赠送3面锦旗,这是迎接2025新年最好的礼物!历经二审和再审,终于达成当事人的心愿圆满解决离婚纠纷和财产纠纷,一路的暖心陪伴与关怀,常常帮助、总是安慰,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和口碑服务!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1-20 18:05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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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午西城法院调解半天,下午已收到调解书,帮着争取到两套房产均归客户所有,剩余贷款对方偿还,对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0元,到孩子年满22周岁,医保报销外的医疗费双方共担,可能只有调解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,时间在走,生活还要继续,努力过好每一天🙏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8 17:07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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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生活不听你的励志,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。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,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。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,就只能等来一场空。 与其去抱怨,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!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3 16:12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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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1125条: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 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 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 (三)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; (四)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; (五)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。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,确有悔改表现,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,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。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,丧失受遗赠权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9 17:08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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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孩子的学费,房租费分担在离婚协议中是可以明确约定的,对方后续反悔不愿意支付,法院也是会支持的。 离婚协议中需要把财产都列明,如果未列明,还会被对方分割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01 18:24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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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协议性质上属于身份关系协议,不应适用《合同法》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,其中赠与子女条款的约定不能简单认定为赠与合同,不能任意撤销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0-30 17:16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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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获得房屋抵押权登记就必然有效吗? 不是的!! 本案我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,发现对方一家人恶意串通在房产上设置抵押导致执行陷入僵局,庭审中对方单纯从证据上看似“完美”的证据链条,被我方律师一一破解,最终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,保障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✊✊✊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7 12:5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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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院不仅支持了律师费还支持了差旅费 论签好协议再下决策的必要性🌈🌈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0-30 19:33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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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幸福的婚姻中,夫妻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共鸣。他们愿意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,关心对方的心情和感受。这样的沟通可以让两个人更加了解对方,减少误解和猜疑,增进感情。沟通是爱的桥梁,是情感的纽带。通过坦诚的交流,夫妻们将彼此的内心沟通,倾听和理解对方,进一步拉近彼此的距离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7-10 20:15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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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刘女士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在父亲病故后,母亲将房屋过户给刘女士,其他子女主张房屋过户无效,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对方诉求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10 17:59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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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运用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丰富的谈判经验,助力双方达成和解离婚,完美解决财产分配、抚养权归属等问题。日子很长,敬往事一杯酒,愿未来更好!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01 18:23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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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 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18 21:47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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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两口婚后购房,登记在男方名下,且男方父母出部分首付款。现小两口离婚,男方父母主张房屋为其与其子共同共有。元甲代理女方,男方父母的全部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。如何维护您的最大利益,请咨询元甲律师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3-04-06 14:51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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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争议的解决需要双方共同配合👍🏻,了结一段纠纷,汲取更多的人生经验🌈
  • 姚平

    2023-05-30 09:55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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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什么样的婚姻,不值得挽救? 第一类:核心矛盾在对方身上,且不可逆的 这个大家也都明白,一段关系产生问题的时候,你去跟你的亲戚朋友诉说评理的时候,大家肯定就说:“哎呀,一个巴掌拍不响,那你肯定也有自己的问题。” 这句话,你觉得有问题吗?是不是甚至有时候听着,还会觉得委屈? 显然,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这个分辨问题的能力。 怎么去分辨呢?怎么去判定到底是不是双方都有问题,还是这个人全责呢?怎么在大家说你的时候,也能够正确的思考跟反击呢? 比如说,妈宝男算不算他的问题?不完全算; 那么背叛成瘾算不算他的问题?这就算了; 再来一个,回避型的人格算不算?这也不完全算; 那么家暴算不算?这当然必须一定算啦! 如果你按照这种方式,已经判断出来了还是对方的问题的话,你还是想着一条道走到黑,其实意义不大。 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想着挽救你们的婚姻,你们的爱情,更多的是内耗你自己。所以你更应该的是挽救你自己,及时的脱身,保护好自己,改变下自己的生活环境跟依恋模式。 就像那些经常家暴的人能不能轻易改变?新闻电视剧没少看吧!很难!甚至改变不了! 第二类:长期被对方打压的 长期被打压的姑娘,大多数都有被精神控制的表现了,长期p/u/a。 这种能找到我的学员,其实大多比较少,因为在她认知可能世界里,老公说的都是对的,她有今天的生活已经不容易了,不应该奢求很多了,更不会想着去改变了。 甚至到了老公有一天背叛了,都会被灌输一种思想:“很多男人都是这样的,只要他还对我跟孩子负责,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自己也很一般,他已经很不错了。” 是不是听起来都觉得生气?生气就对了,那代表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。 这种一般都是被老公长期的洗脑了,已经形成了这种价值观念了。 第三类:婚姻里,双方长期分居。 夫妻生活的保鲜,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性,好的婚姻少不了这一点地维持。 同时,它也有助于这段感情能长久的走下去。很多长期分居的夫妻双方少了日常生活的相处,少了每天的陪伴也就失去了实质性的东西。 当你不知道对方的生活规律,也不清楚对方的情绪变化。 有什么不开心的,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承受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6 17:57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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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又一份满意的判决,每一份满意的判决都是信任+专业所共同成就,您付出信任,我们倾注专业,问题的完美解决也就不再遥远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23 17:49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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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不想找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人,我要找一个一见我就笑,我一见就笑,喝了酒满眼是光给我讲浪漫和爱的人。——村上春树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1-08 14:33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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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每一面锦旗都代表着我们又帮助一个家庭解决了理赔纠纷,他们在元甲律所的专业帮助下拿到了满意赔偿款!内蒙古交通事故,伤者承担同等责任,通过法院诉讼拿到14万余元赔偿款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9 17:03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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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